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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章 无罪判决(1/4)

沐子美案件用万众瞩目来形容绝不为过,三地法院几乎同时受理了起诉,为了避免出现‘乌龙’:三个法院两种判决,三处法院事先暗中通过气,并且在同一时间开庭。

有意思的是,庭审现场,双方当事人一个都没到,反而到了大批的各路媒体、记者。

双方代理律师,都是行业中的名人、精英,三场庭审,愣是把庭审变成了个人辩论才华的展示,在媒体面前,展示了一番中国律师的风采。

当然,最受关注的,还是判决结果。

网名为‘沐子美’的李某女士,罪名不成立。

但是三地法官在判决的最后,都不太合惯例的加上了一段‘题外话’。

大概意思是说,虽然沐子美的行为不违法,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,不违法不代表就是正确的,互联网是新生事物,国家大力提倡,希望沐子美等博主,尽到社会责任,注意影响……

吧啦吧啦一大堆话,在法官看来,算得上语重心长。

但是在沐子美和很多其他博主看来,跟放屁差不多。

不违法,你说个毛?

刀不架到脖子上,谁能在乎这些废话?

大半个网络,在进行着一场狂欢盛宴,庆祝着他们的话语权受到了保障,言论自由的胜利!

当天凌晨,沐子美就发表了一篇新博文。

讲述的就是她在酒吧,和几个老外聊到国外的网络言论自由,话里话外的夹枪带棒的讽刺国内。

当然了,重头戏还是聊完之后,一场多人大战。

和以往的博文相比,这篇文章风格更大露骨大胆,更加刺激,吸引的读者,自然也更多。

……

审判中,经常会有这样一个词: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’。

同样的罪行,如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,往往会判处的更重。

所谓的恶劣社会影响,一方面,指的是对守法善良人士的心灵伤害,让人感到恐慌;另一方面,会引起模仿,制造不安定因素。

沐子美案件,就造成了恶劣的影响:众多博主纷纷模仿,涌现出一大批打擦边球的博文。

连沐子美那样的都没事,我们怕个毛?

即然沐子美能靠着写性博客成名、赚钱,还不违法,那凭什么我不能写?

沐子美本人的博文也更加的辣眼睛,几天之内,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着下限,似乎要用这些博文,狠狠的去扇原告方一个响亮的耳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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