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一起来了(1/2)
“念念,是你回来了吗?”>
沈念之还在观察这副面容,传来了杨母着急的声音。>
“回来这么早,这个时间你们不是才放学吗?”>
沈念之若无其事地戴上眼镜,转身淡笑:“头有些不舒服,请假休息几天。”>
“头怎么了?快过来让妈看看。”>
杨母一听女儿身体有些问题,吓得立马将手中的东西扔下,急忙跑了过来。>
“没什么,就是昨晚没睡好,今天有些犯困。”>
杨母一听这个理由,心神一松。>
本想唠叨几句学习,回想到女儿才经历过跳楼,顿时岔过这个话题。>
“快看,妈妈今天买了只肥鸡,中午给你炖鸡汤喝,开不开心?”>
母女俩平日一个月三千块钱,去掉房租水电外加原主上学的费用,根本所剩无几。>
虽说不至于吃糠咽菜,但是想买只鸡改善生活,还是有些困难的。>
在市这样消费不低的城市,能活下去已经算是一种本事了。>
沈念之嘴角扯出一抹微笑,算是迎合。>
杨母本以为女儿会兴奋,没想到女儿反应如此平淡。>
稍愣了下,才笑道:“妈现在去炖鸡汤了,一会你给徐家孩子也送去一些,你子晨哥回来了,他还要照顾两个弟妹,需要补补身体。”>
“知道了。”>
沈念之应声后,杨母转身进了厨房。>
看着她的背影,沈念之有心帮忙。>
奈何,她虽然前世修为深厚,智力也不俗,在生活上却被傅言照顾惯了,这方面的技能完全没有点亮过。>
若进了厨房,非但帮不了忙,反倒会添乱。>
沈念之叹了口气,转身进了空间,继续投入修炼。>
在家休息了两天,沈念之在第三日早上出门,她穿着一身的休闲。>
杨母特意打量了一眼,女儿并没有背书包。>
对此,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经历过生死之别,杨母现在只希望女儿能健健康康陪伴在她身边就好。>
今日风和日丽,有些人却一夜未眠。>
傅言拉开酒店的纱帘,看着窗外人潮拥挤,手却捏紧。>
胳膊上的血液还未凝固,却恍若未觉。>
市的确很美吧。>
他突然很想看一看爱人所爱之景。>
傅言来到公园,目之所及,成群结对的身影。>
他又来到商场,看着人来人往。>
路人言笑晏晏,似乎在你推我壤。>
傅言却软靠在角落里,眼里迷茫。>
‘啪嗒’一声,香烟被点燃,世界充满着烟雾缭绕。>
他一身白色西装,矜贵的气息哪怕是隐在角落里也遮掩不住。>
可男人眼里却溢不住悲痛,他的念念,去了哪里?>
他带她读书念字,教她武功,照顾她生活起居。>
事无大小,只要她肯开金口,无一应验满足。>
十几年倾尽心血的爱护,她怎么忍心就这么丢了他!>
深邃的眸子似乎闪过泪光,男人紧紧握拳,硬生生将泪意逼了回去。>
七十二个小时未曾入眠,傅言不知该庆幸自己是异能者,还是该痛恨。>
如果是普通人,早就倒下去了吧。>
死,是多么幸福奢侈的事。>
可,他爱了那个女人一辈子,到最后这一遭,他不想她走的不安心。>
傅言倚靠在二楼栏杆上,却不知一楼大厅,来了一道梦寐以求的身影。>
沈念之穿着一身休闲装,戴着鸭舌帽。>
虽然依旧留着厚厚的刘海,脸上戴着一副笨重的眼镜。>
但换了个灵魂,眼神到气质已经天差地别。>
她现在皮肤改善的不错,如剥了壳的鸡蛋,满脸的胶原蛋白不说,皮肤白皙粉嫩,即使如此掩饰,在同龄中也是十分靓丽的存在。>
沈念之来到一处台球桌前,看了眼手上廉价的表盘,微微勾唇。>
江水一中初一一班的班主任季明泽,是个年轻的二世祖。>
他家境富裕,来到一中授课只是为了躲避家族事务的困扰。>
平日闲来无事,最喜欢和朋友来此打球。>
今日他的课程表没课,沈念之便在此守株待兔。>
退学是不可能退学的,就算上学对于沈念之来说,不过多此一举。>
但她可以选择不上,却不是由别人决定。>
更别说,她欠原主的人情还未还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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