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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回(1/3)

重生之沉云夺日王筝生得漂亮。但是,不管是上一世,还是现在这一刻,我觉得,王筝最漂亮的地方,是那一双眼睛。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,王筝的眼睫毛挺长,又总爱斜眼看人,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。只是,当那一双眼,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,却是犹如一股深潭,足以让人产生错觉。让人沉沦的错觉。我一直都知道,王筝的个性、体格,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。坐在车座,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,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,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、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,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。走下车的时候,我往上瞧。重生了一回,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,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。任氏主宅。我深吸了一口气,它仍旧散发着**的气味。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,脚步有些仓促,我不禁有些晕厥,脚下不慎,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,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。我睁了睁开眼,入目的是那一双,曾让我沉溺的黑瞳。“任、任祺日!”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,比我高出许多,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。我笑了笑,心里怪嫉妒的。我摆了摆手,又揉了揉眼,太涩。径自走前了两步,手边又传来了暖意。我低头,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,再次握了上来,只是,这一次,我们的手心相贴着。我的心一跳,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。“任祺日——”王筝回头,拔高了音。我干笑了一声,说:“太热了。”烫了一次,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。王筝抿紧了唇,回头加快了脚步。我人短脚也短,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。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,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,后来,却是越走越慢,结果到最后,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,距离挺近,让我有些不习惯。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。几乎是同一个时刻,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,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,悄声无息,我的呼吸,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。开门的,是景叔。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。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,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,最后一个就是景叔,整个任家,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——任家三爷。景叔的人,就和整个任宅一样。我这年纪的时候,他也不过五十出头,发鬓却已经白透,总是一身黑色西服,烫得笔直,站着的时候,也是直挺挺的。上一世,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,没有任何起伏,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,对着我,深深弯下腰,慢条斯理地唤道:“小少爷,表少爷。”看到景叔的那一刻,我的呼吸似乎一窒,下一刻,我连忙环顾四周。任家大堂很大,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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